“歌厅消费花了580,拿扶贫款付的。”
“朋友结婚500,拿扶贫款付的。”
“打麻将借了1000,支的是扶贫款。”
……
若不是在一次审计中被掀开“盖头”,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塘州乡的7名干部,还在挥霍困难群众的救济款。足足4年多时间,从娱乐消费、人情往来,到设宴吃请、旅游观光,甚至送礼、打麻将,他们的个人开销,一直花的是扶贫款,直到2015年被查处。
近年来,“截挪套骗”扶贫款现象多发频发。仅2016年一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此类问题线索1.6万余件,处理1.9万余人。
向扶贫资金伸出“黑手”,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贫困地区贪扶贫救济的钱,恶行令人发指!查处惩戒力度还要加大”。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
扶贫款是如何被“私吞”的?
困难群众的扶贫救济款,如何就成了“蝇贪”予取予夺的“唐僧肉”?目前看来,扶贫款被“私吞”的情形,可谓形形色色。
有的在项目申报环节“弄虚作假”。
先养羊骗项目,再借羊蒙验收。2013年4月,贵州省盘县竹海镇独迷村,村支书张启荣和民兵连长孙大永掌握种草养羊项目申领信息后,合伙养羊,套取国家补贴,因养羊数不达标,索性向羊农借羊凑数,顶替验收,骗取2.21万元补贴。
有的在资金发放环节“截留挪用”。
一手靠公款私存大肆“捞钱”,一手靠伪造清册冲账抵账。在塘州乡原党委书记潘中西“带领”下,乡农业服务中心组织村干部虚报种植亩数,伪造种植户名单和发放清册,收集群众私章并代农户签字盖章。材料完备后,再将扶贫资金以暂支方式转入个人账户。2011年至2014年,该乡8个扶贫项目共有7个资金被套取,涉案金额达240.461万元。
有的在资金使用环节“挥霍浪费”。
好端端的扶贫资金,却被拿去还了餐费。2015年2月,福建省漳浦县前亭镇洛运村村委会副主任徐进坤,指使村报账员虚造工资表,套取老区生产技术推广培训及宣传教育资金1.88万元,用于偿还村委会拖欠饭店餐费。
……
究竟是谁如此大胆,居然敢动扶贫款?数据显示,这类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违纪者多是村干部,也包括一些县乡领导班子成员和“七所八站”干部。其中窝案串案突出,一些涉农扶贫的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基层干部与项目申请人之间、村委成员之间相互勾结,团伙作案,“抱团”腐败。
“蝇贪”手段并不“高明”,为何屡屡得逞?
先巧立名目骗钱到手,再精心做局蒙混过关,这是套取扶贫款的基本套路。其中相对“隐蔽”的伎俩,是采取“蚂蚁搬家”的蚕食办法,每次数额不大,但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长。
“这些伎俩其实是掩耳盗铃,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贵州省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刘立一说:“‘蝇贪’挖空心思、截挪套骗,可谓机关算尽,但其手段并不高明,作案过程也并非毫无破绽。”
在塘州乡腐败窝案中,潘中西等人虚列亩数、伪造名册、偷盖私章,看似畅通无阻,但只要实地查探、细细把关,其空对空的“把戏”立马就会被揭穿。
既然如此,一些扶贫资金为何还是丢在了“最后一公里”?
2014年,湖南省城步县丹口镇白水洞村原村支书李德平,违规获取扶贫公路建设项目,县招投标办、交通局、审计局及镇政府“一路绿灯”,导致108.88万元扶贫资金被套;2012年至2014年,贵州省织金县扶贫办先后多次挪用扶贫资金211万元,用于发放津贴补贴、购买公务用车和办公用品、装修办公室等……
各地查处的案例表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玩忽职守,日常监管形同虚设,有的甚至监守自盗,导致扶贫资金“跑冒滴漏”,任人宰割。
当前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点多,客观上加大了监管的困难。而在一些地方,基层纪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也放纵了“蝇贪”作祟。
在塘州乡腐败窝案中,乡纪委原书记陈廉俊发现了问题,却并没有及时上报和制止;2015年至2016年,当地群众多次反映甘肃省秦安县五营镇北坡村原村支书、村委会主任邵友芳截留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等问题,镇纪委进行了调查,但工作敷衍应付,未能挖出“蝇贪”……
织密监督网络,让“蝇贪”无处遁形
2015年11月,福建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行动,启动精准监督,对有关违纪问题实施“定点打击”;
2016年3月,甘肃开展以“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两查两保”专项行动;
2017年5月,贵州围绕“护民生、促脱贫”主题,强化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监察……
一段时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纪委全会要求,聚焦扶贫资金,开展专项行动,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针对基层纪委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组织制度创新,改进方式方法。
贵州从2014年开始,整合县级纪工委和乡镇纪委力量,组建民生监督组,由纪工委书记任组长、乡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并明确:民生监督组可对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巡察,凡遇重大事项副组长可直接向组长汇报等,着力解决不敢监督的问题;同时明确,一个纪工委具体负责三到五个民生监督组,监督组可交叉办案,破除人情世故干扰,解决不愿监督的问题;加强基层纪检干部业务培训,请县纪委机关办案能手“领着”民生监督组成员办案,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
由“单兵”到集体、由分散到集中,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力量得到加强,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2016年,民生监督组的平均办案数增至8件以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用好问责利器,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各个地方和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016年,贵州对民生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16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2017年1-5月又问责领导干部185名。
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还联合省直有关部门下发《福建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12种问责情形,为责任追究提供制度遵循。
……
一些地方还统一开发和运用扶贫资金管理动态监测系统模块,对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及时录入、实时监管,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确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安全、廉洁、高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韩亚栋)